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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同意长虹收购美菱4500万股股份

更新时间:2007-4-11    关注度: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liangxiaodan

主要内容:信息产业,信息行业,信息,家电,国资委,长虹,收购,美菱,股份

    4月10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日前收到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复,同意美菱集团将持有的美菱电器8285.27万股股份中的4500万股,转让给四川长虹,3785.27万股转让予长虹集团。

    2006年5月18日,四川长虹和长虹集团分别与美菱集团签署《美菱电器股份转让协议》,美菱集团同意将依照有关规定收回的原已转让给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美菱电器股份转让给四川长虹和长虹集团。

    据了解,美菱集团现持有美菱电器股份数为12339.64万股,占美菱电器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9.83%。美菱集团此次转让的股份占美菱电器总股份数的20.03%,而这个数字也恰恰是今年年初美菱集团刚刚从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获得的持有美菱电器的股份占比。也就是说,这些股权只是在美菱集团暂存了大约100天,如今美菱集团依旧持有美菱电器股份的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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