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元旦起,福建省将严格控制煤炭出省。在满足全省重点企业特别是发电企业煤炭供应的前提下,确需出省的,报省经贸委批准后方可实施。龙岩和三明两个产煤大区,要停止出省准运证发放,严控煤炭销往省外。各火力发电企业要全年做到在满负荷发电情况下,保持15天以上的电煤库存。
福建省经贸委预计,明年全省煤炭消耗量将达6000万吨,比今年净增500万吨,增长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