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报告订购
行业资讯搜索 高级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报告直通车 >> 行业资讯 >> 交通物流 >> 正文

重庆高速公路实施计重收费

更新时间:2007-5-18    关注度: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liulan

主要内容:交通,物流,运输,仓储,储备,客运量,重庆,高速公路,计重收费,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新闻发言人滕宏伟今称,为杜绝货车超限超载带来的严重危害,重庆将从六月起对通行重庆高速公路的货车实施计重收费。

  据介绍,对未超过公路承载能力标准的货车,重庆高速公路收费部门最低可按基本费率的百分之五十收取车辆通行费:对于超过公路承载能力标准的货车,最高可按基本费率的四倍收取车辆通行费。

  滕宏伟称,治理超限超载仅靠行政高压手段难以根治,必须结合经济手段加以遏制。计重收费实施后,空车和轻载车的车辆通行费将大幅降低,标准装载车辆的收费标准与目前车型分类的收费水平基本持平或略有降低:而超过公路承载能力判定标准的车辆通行费将提高,超得越多,通行费额增加越多。

  滕宏伟表示,恶意超限超载运输已成为破坏公路设施、影响交通安全的首要问题。据重庆交通部门统计,重庆市货车事故占交通事故的百分之五十六,因超限超载引发的交通事故占货车交通事故的一半以上。今年四月,成渝高速路重庆段因货车超载发生了五十二车连环相撞的“四-一三”事故,影响恶劣。

  目前,国内的江苏、安徽、山东、河南、青海等省市和约三分之二的高速公路已实施了计重收费,四川、云南已进行试点。从这些省市的经验来看,实施计重收费可通过经济手段鼓励车辆合法装载运输、限制超限运输、切断超载超限运输的利益驱动,真实反映车辆货运成本,规范货运市场经济秩序。

  • 上一篇行业资讯:

  • 下一篇行业资讯:
  •  
    会员登陆
    站内调查
        你最感兴趣的板块是?
    研究报告
    海外报告
    行业分析
    行业数据
    行业资讯
    图片新闻

      

    About ReportBus - 关于我们 - 客户服务 - 定制服务 - 战略合作 - 网站地图 - 相关声明 - 招贤纳士 - 订购流程 - 返回首页
    京ICP备07033022号 报告直通车版权所有
    ©2006-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