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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罚款由国资委买单 石油巨头缺失安全责任险更新时间:2007-4-12 关注度: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liangxiaodan
中国石油(0857.HK)2006年年报披露,2006年,公司为松花江污染事件支付了0.01亿元的罚款;至今为止,公司依然没有对其他生产设施购买相关的第三者责任保险。 目前,三大石油公司的年报已经全部发布。在这个风险最大的行业内,我国公司的投保率普遍低于国际同行。国家减灾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史培军接受采访时表示,“节省”保费有助于我国公司蝉联最赚钱企业,但是一旦出现问题,却要由集团、并最终由国资委“买单”,国资保值面临风险加大。 中石油支付百万罚款 中国石油在年报中提到,除了对车辆和有些带有重要营运风险的资产进行有限的保险外,本公司没有对其业务经营的物业设施或设备购买任何保险。此外,公司没有购买因个人伤害、财产和环境损害,或者业务中断而产生的第三者责任保险。 中国石油的解释是,因为此类保险在中国并不普及。公司管理层认为,这种状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构成重大负面影响。 根据介绍,我国保险公司目前能为石油行业提供的险种的确有限。但是,美国利宝互助保险集团等多家外资企业已经对中国的这一业务表示出了浓厚兴趣,也有多家国内的保险公司及其经纪公司在从事此项业务的探索。史培军认为,我国的石油公司并非没有选择。 年报还提到,政府对松花江污染事件的调查在2006年12月全部结束,公司为此支付了0.01亿元的罚款,用以解决该事故相关的全部责任。2005年,该公司吉林分公司发生爆炸事故,并且引发了松花江污染事件。 业内人士介绍说,公司频繁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在于设备老化,例如某些管道设施基本与新中国同龄,已经进入事故高发期。这意味着,即便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也无法确保事故不再发生。 中国石化(行情论坛)(0386.HK)也在年报中提到,石油石化生产是一种易燃、易爆、易污染环境,以及易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高风险行业。虽然公司执行了HSE管理体系,尽最大努力规避各类事故发生,但是仍然不能完全避免突发事件给本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 国资委“买单”罚款 史培军介绍说,松花江污染事件适用的险种是第三者责任险和意外事故险;这两类险种和信用保险在国际石油公司中非常普及,与此相比,我国企业的差距较大。 以松花江污染事件为例,由于集团占有股份公司88.21%的股份,将承担约88万元的损失。集团公司承担的损失最终将有国资委“买单”,也就是说,将导致全体国民蒙受损失。 史培军说,由于中国石油部分设备老化,投保的费用可能高达罚款费用的5倍以上,即0.05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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