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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要求,自本月12日起,各二级以上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须在每天下午5点前登录北京卫生信息网(WWW.bjhb.gov.cn),在“2007年北京市产科情况日报调查表”中填写本院信息,其内容要求真实、准确。各医院须指定专人填写,并经院领导审核。次日,卫生局将通过网站公布其所收集的信息。
此外,卫生局还重申了“不得擅自停止产科门诊挂号”等要求。同时,通知还要求,各医院须将制定的应急预案上报所在区县卫生局,区县卫生局要将制定的全区应急预案在12日前上报市卫生局妇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