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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家用纺织品标准体系的现状与不足

更新时间:2007-5-11    关注度: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liangxiaodan

主要内容:轻工纺织,纺织行业,纺织,家用,纺织品,标准体系,现状,不足

    众所周知,提升企业和产品竞争力,品牌是关键,质量要先行。而标准的综合技术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产品的实物质量水平,决定和影响着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因此,家纺产品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胜利,必须重视标准化工作。

    作为纺织品三大领域之一的家用纺织品,历来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而家用纺织品标准又以其技术性、时尚性和环保要求而备受关注。

    国内现行标准简介

    我国现行的家用纺织品标准大多是20世纪90年代初制定和发布的,包括床单、被套、毛巾、手帕、线毯和毛毯等一系列行业标准,涉及到产品和试验方法等内容。

    另外,企业在开发和推出新产品时,也都制定了自己的产品标准。目前,我国已发布的、且与绝大多数家纺产品有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有GB5296.4-1998《纺织品和服装消费品使用说明》、GB184012001《纺织品甲醛含量的限定》和GB18383-2001《絮片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甲醛限量标准

    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401-2001《纺织品甲醛含量的限定》符合国际环保和绿色消费的要求,顺应了与国际接轨的需要。

    产品使用说明标准

    产品的使用说明(俗称为标签)应当认真执行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该标准的实施起到了规范市场的作用。

    被褥内填料卫生标准

    GB18383-2001《絮片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对以絮用纤维填充的床上用品的填料提出了卫生要求指标:不得检出致病菌,不得对皮肤产生不良刺激和过敏反应,肉眼不得检出节足动物,不得有异常气味。

    2002年,质检总局、国家经贸委、卫生部和工商总局联合印发了《絮用纤维制品禁止使用原料管理办法》,禁止使用的原料包括:

    1、纤维性工业下脚料(棉短绒、落地棉、废纱、边角料);

    2、医用纤维性废弃物(已使用医用敷料和医患人员的衣物等);

    3、废旧服装及其他废旧纤维制品;

    4、再生纤维状物质(将工业下脚料、废旧服装及其他废旧纤维制品进行斩碎、开松、漂洗等方式简单加工的絮状纤维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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