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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近日召开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了2007年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年底之前确保关闭4000处小煤矿,基本完成煤炭资源整合工作。
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各产煤省(区、市)发展改革部门,在“十一五”期间一律停止审批(核准)新建30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并要求各地要抓紧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一次清理,对3万吨/年及以下的在建项目要立即停止施工。对于已经停建的3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具备资源整合条件的可纳入整合范围或进行扩能改造,否则必须提请关闭。通过上述措施,确保实现到2010年全国保留1万处小煤矿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