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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中资保险公司的体制将会发生变化。 首先,国有保险公司将进行股份制改造。通过鼓励国有保险公司与国内大型产业集团、大型金融集团实行交叉持股的方式,提高国有保险公司的实力。逐步建立大型保险公司、大型产业集团、大型金融集团之间相互持股的保险经济体制。 其次,少数几个中资保险公司,将成为能够主导国内保险市场,抗衡外资保险公司的大型保险集团。这种大型保险集团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可以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国经营。 最后,中、小型保险公司具有专业性强、经营灵活的特点。未来世界保险市场竞争呈现的趋势是“大鱼吃小鱼”、“快鱼吃慢鱼”和“活鱼吃死鱼”。这种情况为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留下了发展空间;加之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不平衡,保险市场的需求也参差不齐,因此更需要中、小保险公司的适度发展。 保险中个市场将会进一步发展 发展兼职保险代理人市场。中国在规范专业代理人行为的同时,应利用目前的行业管理优势,以大型行业为重点,建立一批兼职保险代理人,如航空系统、铁路系统、水运系统、公路系统、医疗系统、邮电系统等。可以利用其规模效应来降低营销成本,又便于较快占领市场,有着比较大的发展空间。 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市场将蓬勃发展。保险公估人业务是最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是指以第三者的身份,公正的立场,从事保险标的的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业务的保险中介人。公估人迎合了保险公司为客户提供主动、专业、迅速、公正的保险服务的要求,提高了行业的服务质量.也有利于扩大保险市场的容量。目前,西方保险公司委托保险公估人处理理赔事项的情况较为普遍,中国保监会已根据《保险公估人管理规定(试行)》,于2000年12月23日举行了中国第一次保险公估人考试。 建立专属自保公司。建立专属自保公司,是增加保险市场供给主体的现实选择。自保公司是隶属于一个本身并不从事保险业务的公司或集团公司、主要为其母公司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机构。自保公司可以直接对其母公司承保或通过母公司或子公司所在地的直接保险公司办理再保险的形式为母公司承保。因此,自保公司通常行使的是再保险公司的职能。自保公司一般不和母公司在同一地注册,而是在相对管制较松、税率较低的地区注册。目前,全世界约有4000家自保公司,保费总收入约占全球商业保险市场份额的6%,大约为210亿美元。我国有比较好的建立专属自保公司的条件,可以在条件比较成熟的行业或大型企业集团进行试点,比如航空、铁路、邮电、航运、石化集团、粮油系统等,待取得经验后再推广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