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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1月底,辽宁保险业保费收入(不含大连)突破200亿元大关。
辽宁保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十六大以来,辽宁保险业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无论是应对自然灾害,解决火灾、雪灾、矿难、特大交通事故等重大事故,还是在弥补家庭各项经济损失方面,保险业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风险保障,并为人民群众未来的养老和医疗积累了大量寿险责任准备金。
一是行业发展迈上新台阶。2006年全省保险业(不含大连)实现保费收入189.6亿元,比2002年增长了78.4%,位列全国第十,保险深度为2.8%,保险密度为607.4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76元。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441.6亿元,是2002年的2.5倍。截至目前,全省共有保险主体28家,分支机构469个,营销服务部923个,专业中介机构107个,兼业代理机构6980个,保险从业人员9.1万人。
二是保险保障功能进一步发挥。2002年以来,全省保险业(不含大连)为全社会提供了58662亿元的财产风险保障,累计支付各项赔款98.7亿元;为居民提供了72633亿元的人身保险保障,赔款与给付支出8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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